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