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边境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外事部门、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以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共同做好边境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