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边境管理,保障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促进睦邻友好和交流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