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与信息共享平台联网,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联网的除外。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预留与信息共享平台联网的硬件、软件接口。法律、法规对联网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鼓励联网。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