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