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自治县财政、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石柱参种植的指导、服务与监督。村民委员会、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等组织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