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