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符合本市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企业,根据本市相关政策、企业发展实际和人才需求,可以设置若干特聘岗位,自行制定岗位入聘标准、自主评定特聘岗位人才,特聘岗位人才在聘期内纳入市高层次人才体系并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