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为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