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