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促进与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委托专业机构、行业协会评估评议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