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协调建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3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