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的履职行为依法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