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章 财产第二十六条有效红十字会财产的使用应当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并坚持必要、节约和规范的原则。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使用捐赠资金开展救援、救助等工作产生的实际成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列支额度据实列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