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红十字生命教育体系,建设和管理生命教育场所,普及生命关爱理念,传授生命保护知识和技能,传播新型生命文化观。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