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驻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设立专职、兼职的监事。监事会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决议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通报监督情况。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