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建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执行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