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优化涉企服务综合平台,及时更新涉企服务资源,推动涉企服务综合平台与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对接融合,为企业办理涉企服务事项提供便利。企业可以通过涉企服务综合平台免费查询本地产业概况、惠企政策等信息,申请办理信用服务、金融贷款、惠企政策兑付等事项。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