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建设临港产业区,构建以加工制造业为主体,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两翼的产业体系,以加工制造业牵引带动现代物流业发展,以现代物流业发展夯实加工制造业支撑。

市、县(市、区)应当加强产业联动和分工协作,壮大优势产业链,形成布局合理、差异发展、功能协调的产业生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