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