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三条有效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