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行业暴雨灾害防御指引,并督促落实。暴雨灾害防御指引应当根据预警级别,明确相关单位、个人应当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人员撤离和避险方案、应急抢险救灾预备工作等内容。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