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围绕区域内诉求反映集中的问题,组织村(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运用民主协商机制,推动基层社会主动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诉求办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