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购买、运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使用厢式专用车辆运输。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应当储存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内。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自建专用仓库等方式协调做好储存工作。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