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再生水项目的支持作用,拓宽再生水建设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水单位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净化设施的,可以给予用水权配置支持。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