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用水单位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再生水的,在再生水用水权有效期和配置限额内可以有偿转让相应的再生水用水权。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