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再生水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再生水水质检测制度,配备相应的检验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