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条有效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