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各项报告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询问,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派人说明。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