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和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具有绿色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的肉类产品,创建以现代设施畜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产业园和产业强镇,示范推广标准化养殖、产品精深加工、绿色有机品牌,加快产业延链、强链、补链。鼓励将地方优势特色养殖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培育集休闲农牧业、生态牧场和文化体验融合的旅游新业态,丰富旅游产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