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扶持畜牧业大数据应用和智慧牧场建设,完善智能饲喂、精准环控、畜产品自动化采集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健康养殖和绿色高效设施装备技术,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