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畜禽种业第十四条有效生产经营畜禽遗传材料的单位应当建立系谱档案、产品出入库记录、配种记录等信息资料,系谱档案应当长期保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