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六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评估评价、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扶持等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侵权预防、预警和应对机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营造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