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支持用人主体建设人才公寓。鼓励向人才提供安家补助、购(租)房补助,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