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