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战略对接,深化京蒙、沪蒙等区域合作,搭建人才智力合作交流平台,推进人才资源共享。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