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产业融合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区引导乳制品生产者加强产品品质和品牌形象创建,培育羊奶、马奶、驼奶等特色乳制品品牌。引导区域公用品牌主体、乳制品生产者等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蒙”字标认证,塑造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