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监测等技术在奶业发展中的应用,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生产数据分析、质量追溯和饲养管理服务等。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