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信用主体向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申请删除其表彰奖励、志愿服务和慈善捐赠等信息的,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删除。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