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记录自身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市场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可以根据管理和服务需要依法记录会员企业、入驻商户等的市场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