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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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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
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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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