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六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建筑生产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