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九条有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