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宿州市、淮北市、枣庄市和宿迁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观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协商解决重大问题,适时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共同做好观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