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徐州观音国际机场(以下简称观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