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县级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是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市政园林等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