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的汇交接收、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存放设施,确保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备份异地存放。

测绘成果资料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传递、保管、销毁等,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主管部门会同保密部门负责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