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相关市州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协同,推进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及项目建设技术标准统一化,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