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为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单位、个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监督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单位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各类体育教育、训练机构可以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器材和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举办各种体育健身培训,传授、推广、普及科学实用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