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试验区推进中外互鉴、学科互融、文理互通、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管理共商,开展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实行“大共享+小学院”办学模式,办学机构共享使用公共教学楼、公共科研楼、图书馆、运动场所等设施,相对独立使用专享学院楼。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